年阜蒙县“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聘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全省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2、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由于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的农村小学,除音乐、美术、蒙语文、地理学科外要求为阜新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协议的人员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四、报名工作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