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你知道在我们辽宁有多少老年人吗? “据资料统计,辽宁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去年底,辽宁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超过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高出全国近4个百分点!”其中空巢老人将达万人,占老年人口近34%;患病及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较多。 所以,对于辽宁来说,加强加快医疗养老服务的建设,迫在眉睫。 新闻频道记者今天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13日正式印发。 小编通读新闻稿,发现这真是一项符合我省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呢?跟着小编往下看! 《实施意见》确定了医养结合的总体要求,提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事业;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衔接、合作和资源共享。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了分两步走的工作目标 -01- 到年,实现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融合,8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挂号、就医等提供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02- 到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建立医养结合模式,两项为老年人的服务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实现全覆盖。 主要任务 1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床位数在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床位数在-张的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 床位数在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应设立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 各级卫生及省行政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符合条件的,卫生及省行政部门要为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政策上开绿灯,服务上有要求。 辽宁的正规养老机构会越来越多! 2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充分依托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3医院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 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医院升级发挥优势, 老人看病不再有负担! 4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支持部分限制床位较多的一、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稳妥地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 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有关规定,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各级民政部门应为其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除了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还鼓励社会力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和完善医疗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各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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