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于洪区残联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7名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17名,主要负责从事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沈阳市于洪区户籍;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为肢体、视力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和经过语训后能进行日常交流的三、四级言语及听力残疾人;

(六)热爱本岗位工作,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基础。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工资待遇

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在任职期间,其待遇、管理等严格按照市残联印发《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沈残联发〔〕39号)及《于洪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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