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订阅哦!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发布《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一批)》的公告 年第15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全省税收执法实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现予以发布,自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年12月29日 解读 关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一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什么制发本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统一明确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特制发本公告。 点开大图可详细查看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 治白癜风偏方西藏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iaoningzx.com/lnxx/93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