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工作公告

为鼓励支持更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6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14号)规定,年我市市直及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表1)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男性,阜新(含县区)户籍(需年7月20日前取得)或生源的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即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校区全日制年应届毕业生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类别或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符合征兵体检标准和政治考核条件。

3、往届毕业生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工作分为入伍登记(资格初审)、体检和政治考核、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公示、签约、入伍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一)入伍登记(资格初审)

凡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考者需先登录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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