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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57号)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编委办关于印发《年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教[]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实施“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3、考生须为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不包含年10月8日)。

4、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符合专业要求的(详见附表)允许报名,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本科必须为师范类(体育、音乐、美术除外)专业,且符合“建平县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年建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58名教师。其中:语文19名、数学16名、英语5名、体育5名、音乐4名、美术4名、计算机2名、蒙语文3名;农村初中计划招聘42名教师。其中:语文10名、数学13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1名、政治3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2名。

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建平县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照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建平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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